各专业委员会,各省、市、自治区抗癌协会: 各肿瘤医院、综合医院肿瘤中心、研究所、肿瘤领域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医学会、高等院校: 解放军、武警所属医疗单位: 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的全国肿瘤医学领域唯一的科技奖励,每两年评选一次,目前已进行了四届评审活动。为做好 2017 年度科技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 2017 年度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仍采取推荐部门(单位)限额推荐。请按照《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章程》(附件 1)和《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办法》(附件 2)要求,严格掌握标准,各省市抗癌协会择优推荐 1-10 项,其他部门(单位)推荐 1-3 项。 2.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采用系统管理,推荐单位须使用“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系统 ”(请 5 月份从中国抗癌协会网站www.caca.org.cn“科技奖励”栏目中下载软件安装程序),填写《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 3. 推荐书是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按照推荐书填写说明(见附件 3)的要求认真填写。 4. 各推荐单位须认真做好项目审查工作,保证推荐质量,并由推荐单位组织 3 名以上同专业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 4),专家本人签字,由推荐单位盖章,与推荐书一起报送。 5. 推荐项目须按规定一次性报齐全部材料,对不符合规定的推荐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逾期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6. 纸质版推荐书及附件应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并应填写推荐部门(单位)意见、加盖公章。 7. 已获国家科技奖、中华医学科技奖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本科技奖励。如当年同时推荐国家科技奖和中华医学科技奖,在其公布获奖后,将自动终止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的评审程序。 二、报送材料 (一)纸质材料 1. 纸质推荐书 1 套(原始件 1 套,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2.《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项目汇总表》1 份(见附件 5)。 3.《专家评审意见表》1 份。 4.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 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 6)。每个推荐项目所提出的回避专家人数不得超过 3 人。 (3)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 (二)电子版材料 1. 科技奖推荐系统导出的数据文件(.dat 格式)。 2. 推荐书附件。 3.《推荐项目汇总表》。 (三)附件要求 1.所有推荐项目须提供查新报告,查新报告出具时间须在 2016年9月1日之后。 2.临床内科组和临床外科组推荐项目须提供 3 份以上应用证明,且能证明本项目技术已正式应用一年以上。 3.基础医学专业组推荐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应当于 2016年9月1日前公开发表,须提供论文收录检索报告。 4.具体附件要求见推荐书填写说明(见附件 3)。 三、其他说明 1. 申报时间:2017 年 3 月 1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报送,过期不予受理。 2.申报方式:纸质版材料、光盘(U 盘)寄送协会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3. 更多资料请登陆协会网站 www.caca.org.cn“科技奖励”栏目下载。其它有关事宜请与协会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联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金金 022-23359958-802 赵文华 022-23520738 E-mail:jinjins@caca.org.cn 地 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兰苑路5号A座10楼 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邮 编:300384 附 件: 1.《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章程》 2.《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办法》 3.《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4.《专家评审意见表》 5.《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6.《回避专家申请表》
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7 年 3 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