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抗癌协总字[2015]002号 各专业委员会,省、市、自治区抗癌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协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5〕1号)的规定和要求,2015年中国抗癌协会两院院士推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资格和名额 中国抗癌协会具有推选资格的单位为: 1、各专业委员会; 2、各团体会员单位(含企业团体会员单位); 3、各省、市、自治区抗癌协会; 每个推选单位只能推选一名人选。推选单位应严格坚持标准,无符合院士条件的单位可不推选。 二、推选条件 严格执行《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对两院院士推选的标准和要求,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推选程序及要求 1.专业委员会从本会专家中推选,被推选人须经专业委员会常委会审议通过,同意票数必须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二(可以通讯方式召开常委会)。 2.团体会员单位从本单位专家中推选,团体会员单位为综合医院的应从肿瘤领域专家中推选,被推选人须经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票数必须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二。 3.省、市、自治区抗癌协会从本会会员中推选,被推选人须经省、市、自治区抗癌协会常委会审议通过,同意票数必须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二(可以通讯方式召开常委会)。 4.坚持单一渠道推选的原则,同一候选人已接受院士或其他渠道推荐的,本协会不再推选。 5.中国抗癌协会作为院士推选单位,只受理单位推选,不受理个人申请。 四、候选人报送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见附件2) (1)《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的附件1纸质件13份,其中原件3份; (2)《附件材料》的附件1至附件6纸质件1套; (3)《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由材料提供者提供)2份; (4)《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出具)2份; (5) 光盘1张,内容为《附件材料》的附件1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及《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不应大于50兆)。报送的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6) 同行专家评议表纸质件1份。 (7) 候选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纸质件(1份)。 报送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其内容须与候选人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专利和获奖情况等相关,并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通过机要渠道另行报送,涉密材料须严格依据保密事项范围准确定密并附单位出具的密级证明,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推荐资格。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见附件3)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13份,其中原件3份。《提名书》内容要进行脱密处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 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1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超过《提名书》中规定数量的附件材料,可提供目录清单。 (3) 光盘一张,内容为《提名书》电子文件。报送的《提名书》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4) 同行专家评议表纸质件1份。 报送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所有材料一律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提名资格。 五、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以上材料请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中国抗癌协会。 1、电子版请于2015年1月29日前发送到邮箱:bgs@caca.org.cn。 2、纸质材料 (1) 2015年1月29日前邮寄至: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兰苑路5号A座10楼,中国抗癌协会办公室,邮编:300384(邮递材料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2) 现场报送:1月29日中国抗癌协会七届八次常务理事会(浙江杭州)报到处提交。现场提交资料联系人:马筱妍13821220630。 联系人: 刘 齐 022-23359958转800,13752025050 马筱妍 022-23359958转801,13821220630 张 静 022-23359958转807,022-83718053 传 真:022-23526512 电子邮箱:bgs@caca.org.cn 附件1:中国科协关于两院院士推选标准的规定; 附件2: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附件3: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中国抗癌协会 2015年1月19日 |